2023年鄞州区云龙镇架山幼儿园报名指南+招生计划
2023年鄞州区云龙镇架山幼儿园报名指南+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相关资料图)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现将云龙镇架山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户籍、家庭住宅房在云龙镇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云龙镇的鄞州区其他辖区户籍生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小班: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条件
1.云龙镇“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取得时间截止报名结束)
需要提供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户主或父母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2.云龙镇有户籍但无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报名结束)
需要提供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3.云龙镇无户籍但有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取得时间截止报名结束)
需要提供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父母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4.实际居住在云龙镇的鄞州区其他辖区户籍生。
需要提供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5.流动人口子女报名条件
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园政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登记在云龙镇的适龄儿童或者其父母具备以下两个条件者优先:
(1)父母双方在云龙镇有固定住所,截至2023年4月30日,已连续在云龙镇居住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到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
(2)父或母一方在鄞州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2023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参保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供:一家三口户口簿、适龄儿童居住证、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其他适龄儿童需要提供:一家三口户口簿、父或母一方社保单、父母双方居住证、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如果是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提示:社保单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也可从云龙镇行政服务中心的社保部门获得。父母居住证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下载,查看步骤:浙里办---我的---我的证照--更多--添加证照--浙江省居住证。要关注状态是否正常,如果出现待签注或者中止状态的,请及时去派出所办理。适龄儿童居住证请去派出所下载。
报名时间
4月21日9:00至4月25日 17:00 报名信息登记。小班适龄儿童网上报名,中、大班适龄儿童线下报名。
4月26日至5月15日报名信息审核。
5月16日至19日预录取,在完成预录取后适时发放预录取通知。
报名办法
符合云龙镇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登记操作。先选择“鄞州区”,再选择“云龙镇”,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架山幼儿园(建议使用电脑进行操作,操作方法见招生管理系统上的《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直到页面提示报名成功。
招生情况
1.计划招收班级数如下:
2.录取顺序:
第一批:云龙镇“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云龙镇有户籍但无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云龙镇无户籍但有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第四批:户籍在鄞州区内其他辖区,但实际居住在云龙镇的适龄儿童。
第五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
3.录取原则:
坚持就近入园原则,结合家长志愿依次录取。第一批和第二批如报名人数超出录取人数,按入户时间先后排序,额满为止。第三批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第四批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第五批流动人口子女数如果多于招生数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以居住时长为序优先录取,其他适龄儿童在父母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以连续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具体根据家长填报志愿和云龙镇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收费标准
目前,我园小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790元/月•生(如有变动会及时告知)
温馨提示
1.报名前,请家长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用监护人证件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同时,将定位切换到“宁波市”。
2.登记信息时,请监护人务必真实填写,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3.网上报名顺序与录取无必然联系,建议监护人尽量错峰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并参考往年情况,理性选择就读幼儿园。
4. 所有证件上传可以是原件、复印件、电子截屏,但一定要字迹清晰。
5. 如果有云龙镇商住房、购房合同或小产权房的,请把证件上传到其他证件一栏,作为录取参考条件。
6.5月19日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请保持电话畅通,届时请家长随带户口簿到各幼儿园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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