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男方出轨还有私生子,怎么做才能不让他继承财产,3个步骤要知道
婚姻问题,从来都不是单纯的个人问题,从古至今,婚姻家庭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都跟国家息息相关。
(资料图)
先秦时代就有大家庭,有了两个孩子之后,就一定要分家的规定,汉朝甚至还操心大龄剩女的问题,规定一定年纪还嫁不出去,就要缴纳五倍的税负。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的基石,制定怎样的规定,都是跟当时的时代所相符的,脱离时代背景,谈婚姻制度的好坏,都是耍流氓,你不能用现在的精神,却要求古人。
古代儒家的核心观念就是,长幼有序等级分明,人人都生活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只要按照自己所处等级做好自己的本分就行。
按照这种等级观念,于是就有了妻和妾的区别,才有了孩子的嫡庶之分,才有了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嫡子有各种继承权,而庶子没有,这一套制可以被高度概括为,嫡长子继承制。
但现代社会完全不一样,人人平等成了社会最核心的思想,任何制度的设计,都必须体现人人平等,人民当家做主的思想。
因此相应的,在当下的中国,婚姻制度,一切的前提都是平等,夫妻之间是平等的,婚姻是自由的,不是买卖,一切事情以自愿协商为基本原则,这些本质上都是平等的体现。
平等理念,还衍生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也是现代婚姻制度,跟古代最大的不同,那就是私生子的问题。
所谓的私生子,指的是没有结婚,没有名分的孩子,古代庶子虽然地位低,那再怎么说,也是有名分的,要是私生子,那就是彻底的没有任何的名分,地位会更低,将来更是没有任何的继承权。
但现代社会不一样,现代社会私生子是有继承权的,不但有继承权,而且就算是没有任何名分的父亲,也是要给抚养费的。
有些人说,给私生子和婚生子一样的地位和权力,这个是因为现在人口下降了,鼓励人们生育,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私生子和婚生子权利一样,这个是早就有明确规定的,出发点也不是为了什么增加人口,本质上还手是因为人人平等的内在的要求,现代社会婚姻制度,不可能在有身份高下上的正妻小妾制度,更不可能有什么嫡庶之分,这些从制度上规定人的不平等,在现代社会更是不允许的。
由此也就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老公出轨后,如果有了私生子该怎么办,有些过来咨询婚姻的,最关心的,也是最痛恨的一个问题就是,一定要让小三和孩子什么都得不到。
可以非常明确的说,这个目的几乎不可能完成,尤其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一旦有了私生子,就几乎一辈子都有了牵绊,死了也不会完全安宁。
第一,孩子一旦出生,那孩子的亲生父亲都是要抚养这个孩子的,不管跟原配是否离婚,这个孩子都可以要求亲生父亲付抚养费。
第二孩子是有继承权的,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也不可能被改变。
原则上不能完全剥夺,但是并不意味着正妻什么都做不了,妻子和老公之间,可以就家庭财产和小三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
这个需要争取,离不离婚,男方都属于过错,尤其是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做个婚内财产约定,这是目前在法律框架内,能争取到的女方的最大的权益。
提前写好遗嘱,这个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在之前的话,如果对遗嘱进行公正,那么公正后的遗嘱,就比一般的遗嘱有更高的效力,这样可以在遗嘱继承中,不给或者只给私生子一点点。
但是民法典颁布以后,遗嘱只要是合法的,那就是哪一个最最后立的,就以哪一份为主,尤其是私生子这种情况,人心多变,你根本无法保证男方是否会什么时候再去写一个遗嘱,都既然有私生子了,任何的承诺都是不靠谱。
因此也只能是未雨绸缪,在发现私生子之后,就开始写婚内财产协议,把大量财产约定在女方名下,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好女方的权益。
对于私生子这种事,一旦有了,其实各种办法都是亡羊补牢,都不是最优秀的,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做好防护和预防工作,不要有私生子这个烦恼,把坏事消灭在萌芽阶段,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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